《第一财经日报》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广东酝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试点工作业已展开,肇庆、清远和高要等市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土地。
建立统一市场降低流转成本
针对广东下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深层次矛盾,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探索流转形式、创新流转内容、规范流转管理和妥善解决撂荒土地等问题。
广东省农业厅经管处处长耿静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与之前出现的自发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同,目前主要是为了探索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并在条件成熟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为流转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制定土地流转指导价。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率先起步,广东农村土地的流转改革一直领先全国。
来自广东农业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该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422万亩(比2003年增加约100万亩),占农村家庭承包面积的14.4%。其中,农户自发流转的面积146万亩,占34.6%;经农户同意并委托集体统一流转面积276万亩,占65.4%;土地流转涉及农户202万户,占家庭承包户的18.2%。
目前,广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涵盖了土地入股、出租、转包、转让及互换等基本形式。其中,土地入股占据最大比例,流转面积为15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5.9%;而出租则成为土地流转中比较常见的形式,占流转总面积的29.5%。
以土地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组织的佛山“南海模式”,已成为全国多个地方土地流转制度的“蓝本”。目前,佛山已建立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957个,设置股权750万份,其中土地股份数609万份,入股土地面积102万亩。佛山市农业局有关人士向本报表示,2007年该市农村人均股份分红1528元。
尽管如此,目前广东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广东沿海地区的自发流转所占的比例高达60%以上。对此,耿静超表示,这种以自发为主的土地流转影响到农村土地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进行流转,造成流转资源紧缺与相对过剩并存的被动局面,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将是推动农村土地进入市场流转的重要环节。
托管承包,代为流转
广东省农业厅上报国家农业部的一份调研报告认为,由于缺乏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系统,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土地供求双方难对接,导致土地流转的成本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低。
为促进这一市场的形成,广东在肇庆、清远和高要等市推行的试点工作正在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土地,这些形式将涉及托管承包和代为流转;允许土地流转受让方对通过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进行再流转;引导集中成片流转承包土地和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建立合理的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鼓励长期外出迁入城镇并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也成为此次试点探索的重要任务。自愿放弃承包地的农民,也有望获得政府给予的补偿、补助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而境外农业生产企业也可进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主体的范围。广东省农业厅方面表示,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既可以是境内的承包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城市工商企业、事业法人或者城镇居民,还可以是境外农业生产企业。
据介绍,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将按规定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归代耕者。对失去联系农户的撂荒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将代为流转,流转收益归原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