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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放宽经适房申报条件 准入标准调至15平方米

发布时间:2008-08-25  来源:  点击:
 

  新华网长春8月25日电 长春市近日调整经适房申购政策,放宽申购条件,将优抚对象等6类特殊人群纳入申报范围。

  长春市今年将建设经济适用房3780套。申购条件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1平方米,取得长春城市户口3年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李晓曼介绍,申购开始后,房地局接到了部分市民放宽申购条件的建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人均住房面积的准入标准由11平方米调至15平方米。

  此次调整还将优抚对象、军烈属、复转军人、残疾人、区以上劳模和离退休人员纳入经适房申购群体。这6类人群中,家庭月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李晓曼表示,长春市将逐年放宽经适房准购条件,将越来越多的低收入者纳入保障范围。

【作者:郎秋红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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