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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继承房产遭“证明难” 公证处称只能等待新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5-11-04  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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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办理继承公证,我们几乎备齐了所有材料,没想到还需要我已故奶奶的单身证明。”近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称父亲想继承奶奶的房产,公证处却要求出具已故奶奶的单身证明。民政部门早已不再出具单身证明,杨先生家继承房产一事卡壳。

 

  “为了办理继承公证,我们几乎备齐了所有材料,没想到还需要我已故奶奶的单身证明。”近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称父亲想继承奶奶的房产,公证处却要求出具已故奶奶的单身证明。民政部门早已不再出具单身证明,杨先生家继承房产一事卡壳。

 

  杨先生的爷爷几年前就已去世,奶奶名下有套房产。“今年我奶奶也去世了,一家人商量好,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爸爸名下。”两个多月前,杨先生一家就开始准备公证。杨先生一家共有6个人有继承权,大家就近在长清区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房产公证,花了1000多元。“公证处还要我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从村委开出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11月2日,杨先生带着材料前往奶奶房产所在地槐荫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我,还要开一份爷爷去世后奶奶没有再婚的证明。”杨先生说,他咨询民政部门得知,单身证明早已停开。

 

  “公证处也知道民政局不开这份证明了,但坚持要求出具,这不是难为人吗?”杨先生说,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继承奶奶的房产,但一家人并不认可。“有的老人一辈子没打过官司,明明是协商好的事,不想闹上法庭。”

 

  为了帮助父亲顺利继承房产,杨先生在市区和长清之间来回奔波多次,眼看着因一份停开的证明泡汤,非常焦急。

 

  3日,槐荫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杨先生确实需要出一份单身证明,证明在杨先生的爷爷过世后,其奶奶是否一直单身。有不少家庭情况类似,只能等待新政策出台。公证处工作人员解释,要求杨先生出具奶奶的单身证明是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杨先生说爷爷去世后奶奶没有再婚,但得有证明依据,不能单凭说辞,这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工作人员说,假如杨先生的奶奶再婚了,就牵扯对方家庭继承权的问题。

 

  “如果有一名老人在世,就不需要出具单身证明。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两名老人都去世的家庭办房产继承时,拿不出去世晚的老人的单身证明,暂时只能等。”工作人员说,自从今年10月停开单身证明后,不少家庭都在等待,或者干脆通过法院继承。“前段时间学习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没有好的替代方案。也许年底前省民政部门会出台相应政策解决这个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一家人提前商议好,法院出具调解书,费用可能比办理公证要低,“可能有人觉得‘打官司’不好听,更愿意通过公证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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