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房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东莞市单身声明作假或5年内不能取公积金

东莞市单身声明作假或5年内不能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5-10-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
 

 

 

       上个月民政部出新规,除特殊事项外终结了“婚姻登记证明”。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称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无需婚姻登记证明,只要申请人签一份《单身声明书》即可,同时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仍可继续使用。但若被查实声明作假,个人可能需要承担接受和配合婚姻状况核查、终止借款合同。

  民政部9月份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此前市民要办理房地产相关业务多要开婚姻登记证明,有市民担心民政部门不开婚姻登记证明后,要办理相关业务怎么办?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出了该中心的解决方案,称在东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件,单身职工提供该中心制订的《单身声明书》,同时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仍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婚证件显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信息与有关身份证件的信息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单身声明》模板,基本上只需要市民填个个人声明即可,非常简单。但若被查实声明作假,个人可能需要承担接受和配合婚姻状况核查、终止借款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全额退回该笔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5年内不予受理提取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后果。

 

 

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三亚房网微信号:sanyafangwang)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表情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