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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但未变更产权,房屋产权变更前能撤销赠与吗?

发布时间:2015-10-05  来源:法邦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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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房产但未变更产权

 

王某有五间产权私房,老伴因病去世后只留一间房自己住,其余四间房平分给两个子女。2014年5月孤独、寂寞的王某在老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李婆婆,俩人一见如故,不久后便结婚了,但婚后王某的子女与继母产生了矛盾。王某经过考虑,决定要回那四间房,但是两个子女不同意,认为大家都在分房协议上签了字,房屋产权已经改变,对于这种情况,王某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房屋产权变更前能撤销赠与吗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回自己的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在房屋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本案中,四间房因未经有关部门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房屋产权没有变更,即使被赠与人已经入住,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因入住而发生改变。再加上房主的赠与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公益性,也没有做过公证,所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主有权申请撤销赠与,也有权要求返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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