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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生不逢时”

发布时间:2015-05-25  来源:新华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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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日前透露,当前直接税改革遇到障碍,在2017年推出房地产税改革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推进改革需要契机,房地产税更要兼顾多方。在高培勇看来,房地产税“生不逢时”,当前财政收入压力加大,房地产业作为举足轻重的产业也在深度调整期,多重因素叠加下让房地产税推出存在诸多障碍。“这些因素都为房地产税的推出罩上了一层雾气。”

根据当前改革部署,房地产税改革将在2016年底拿出方案,在2017年推出实施。但在今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及房地产税改革。如将房地产税放在整个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中来看,可以发现目前包括房产税在内的直接税改革遇到阻力。

早在2011年1月底,上海、重庆两地就率先启动了房产税改革试点。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社会各界猜测离房产税的出台又近了一步。此前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改革推进的节奏,房地产税草案在今年将出台。但是,参与房地产税收立法工作有关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并不是为了推进房产税做准备,因此不动产登记的出台和房地产税出台没有必然联系。

“未来我国税制改革的思路是降低间接税比重,增加直接税比重。”高培勇说,改革的前提是要确保宏观税负整体稳定。

虽然房地产税改革历程艰难,但我国降低间接税,增加直接税改革的思路并未改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表示,当前房地产税立法一旦出台,房地产税就将马上开征,立法成为房地产税征收的关键。

据悉,当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房地产税的定位,社会各界对于房地产税赋予了太多的功能,例如反腐、降低空置率等。“一个税种承担不了这么多的功能。”接近房地产税立法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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