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有序放宽本省户籍居民到海口市、三亚市的落户条件,加大金融及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引入物业“黑名单”退出机制等。
支持房企将新建商品房出租
“合理调整住房困难和收入标准,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同时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扩大保障范围,确保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入住”——意见指出,要打通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通道,加快库存消化。鼓励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从市场上收购合适的新建商品住房、司法拍卖住房或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 安置住房的房源,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管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房源用于出租。
放宽急需紧缺人才的落户条件
意见指出,鼓励境外机构和个人,尤其是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在我省购房置业。放宽急需紧缺人才的落户条件。
有序放宽本省户籍居民到海口市、三亚市的落户条件。对在海口市或三亚市投资、购房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本省户籍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具体投资、购房入户标准由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
我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上调
意见指出,除购买度假别墅外,各商业银行对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申请贷款,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并应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在外省工作 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在海南购买自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等资料,向我省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 款。
据了解,我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上调,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4市县买房的职工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70万元,其余市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 元。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口等4市县公积金贷款额度之所以比其他市县高,是因为这四个市县房价相对较高,故实行差异化政策标准。
引入物业“黑名单”退出机制
意见还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我省将完善物业服务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出台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物业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作用,公平公正处理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建立物管企业信息库,常态化、动态化地跟踪物管企业的服务质量、信用水平,并引入“黑名单”退出机制,不断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