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房产信息公开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日益成为社会共识的当下,一些地方打着保护个人隐私、规范房屋信息查询的旗号,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制度约束,这种有违大势、悖逆民意的做法明显不合时宜。对此,人们不禁诘问,严控“以人查房”,究竟是在保护谁的隐私,此等“保护”让谁欢喜让谁忧?
诚然,作为公民不动产的“住房”确属《物权法》保护的范畴,属公民隐私的一部分,但这种“隐私”却与家庭的银行存款、金银首饰、名表华衣等有着明显不同,不可能藏着掖着。既然房屋立于光天化日之下,缘何就不能任人查询观瞻?再说,“住房”本身不过是人们的栖身之所,原本当属“社会资源”的性质,一人多房势必挤压他人的生存空间。香港政府网站允许公民查询任意的物业信息,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占有双重福利。从这个意义上说,查询房产无禁忌,不仅有理而且必要。
从表面看,“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不过是两种不同的查询方式,就追求房户对应的目标而言可谓殊途同归,但方式有别效果大异。“以房查人”不过是按图索骥,得到的信息仅限于“一对一”的层面,而“以人查房”则可以寻觅到一人多房的“集合”信息,适用于狡兔三窟的“房多多”。在“房产”即为“财富”,其价值不在“栖息”而在“拥有”的语境下,“以人查房”的功效路人皆知,作为力推“以房查人”的决策者更是心知肚明。由此看来,严控“以人查房”,名为保护公民信息安全,实则为某些既得利益人群撑起的保护伞。
不错,在近段时间曝光的“房叔”、“房爷”、“房姐”、“房妹”等一系列事件中,的确发生过误伤“房婶”之类的情况,但谁又会否认以“房事”反腐的肃贪功效。由此就推断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未免有些以偏概全和因噎废食。其实,公众围观官员房产信息,并非缘于人们有窥测官员隐私的癖好,也不是为了瓜分财产、劫富济贫。而是基于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对社会公平的维护,毕竟官员不同于百姓,其财产多寡与其拥有的公共资源支配权有着千丝万缕、或明或暗的联系,只要官员能够合理说明房产来源,何必惧怕公众查询。(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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