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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开发商"五证全无"一房五卖 诈骗超3亿

发布时间:2014-02-28  来源:  点击:
 

高息借款购买土地、拿土地作抵押换取银行贷款、一房多卖偿还贷款和借款……原海南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聂仲根在资金链吃紧的情况下,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诈骗、圈钱、购地的“连环计”,将其开发的“阳光花苑”项目中150套房产多次抵押或出售。海南澄迈县“阳光花苑”小区150名业主惊呼“用大半辈子积蓄买来的房子户主却是别人?”

据警方人士透露,聂仲根在2008年成立海南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房地产项目时,两家公司的注册资金都仅1000万元,他买地款绝大部分是高息借款筹集。“按照4%的月息计算,一个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多达900多万元。”

2010年2月,聂仲根在明知公司启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指使其公司高管皮立明、许学军等其他涉案人员,通过虚假注册资本方式,夸大履行合同能力,大肆向银行、小额信贷企业和私人借贷。因借贷数额和贷款产生的利息较高,聂仲根等人又采用隐瞒手段,将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阳光花苑小区商品房,出售后再次以预售备案的方式抵押给借款人,或者是将已经以预售备案的方式抵押给借款人的房子,又再次出售给他人,更有甚者一房多卖高达5次,造成一房多卖的严重后果。

记者了解到,在银行贷款收紧,楼盘销售不畅的情况下,聂仲根操纵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利用一些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来进行融资。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公司承诺给投资者的月息普遍在3%以上,这就意味着年息至少在30%以上,而房地产项目想要达到30%以上的年投资回报几乎不可能。

“聂仲根从这些公司贷款,每天仅还利息就需要30万,房子卖的再快也很难填上高利贷的窟窿。”据办案民警介绍,阳光投资公司开发的楼盘销售情况并不立项,回笼资金乏力,但他是如何在明知资金回笼乏力的状况下,利用两家资质偏差、实收资本为零的公司一步步圈地,开发房地产项目呢?

———虚报注册资本提高公司“身价”,高息揽金购置土地,以土地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据办案民警王侦侦介绍,聂仲根在2011年通过中介公司虚报注册资本4000万元,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故意夸大了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

———采取“一房多卖”,抵押房屋的方式,回笼资金偿还债务和银行贷款。记者采访了解到,阳光花苑的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9000元,聂仲根要求售楼人员将已经出售的房屋,以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的团购价再次出售,每平方米至少净赚8000元。此外,还将用于抵押给借款人的房产通过售楼处出售,涉及资金1.4亿元又用于购买土地、偿还债务等。

———挪用商品房团购预订金支付土地出让金。由于缺少资金拿地,聂仲根旗下的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亚·龙湾”小区项目以团购的名义,向新疆某单位1200余购房者收取两亿多元的“团购预订金”,用于缴纳该项目200亩土地所需的5400万元土地出让金。然而,在签订商品房预定合同前,这个名为“熙岸高尔夫公寓二期”的商品房项目中的一宗土地已被聂仲根抵押给一家海南本地担保公司,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项目贷款和后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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