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房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频道 > 楼市快讯 > 保障房“四合一”统一申请 分配实行以租为主

保障房“四合一”统一申请 分配实行以租为主

发布时间:2013-04-14  来源:  点击:
 

先按最宽的公租房申请标准提出申请,进入住房保障的“大池子”内,可以先选择住公租房过渡,待有经适房、限价房等配售型保障房时,再申请配售。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19日起,全市保障房实行统一申请、审核,即申请家庭统一按照现行的公租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审核。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实行后,准入条件将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保障范围,解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符公租房标准即纳入保障

通知称,本市保障房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

提交申请表后,申请家庭将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获得了备案资格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公租房轮候超期或获补贴

按照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备案的家庭,分配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先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待有可配售房源时,按照届时北京配售型保障房政策进行配售资格核定并组织配售。

通知称,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对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家庭,可以采取扩大租金补贴范围,由轮候家庭承租社会存量房源等方式来解决。

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实行前已备案的轮候家庭,仍然按照原方式进行保障,在轮候期间,可以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其他方式解决过渡需求。

筹集保障房源不拘于新建

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进一步摸清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底数,按照“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轮候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配租配售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要在积极完成新建任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通过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

保障房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

(按最宽的公租房申请标准)

纳入保障

(进入住房保障的“大池子”)

以租为主

(可先选择租住公租房过渡)

申请配售

(待有了经适房、限价房等配售型保障房时申请配售)

延伸阅读:

三亚公示人才安居房名单 80户(人)符合条件有望获保障房

海南去年开工建设保障房8.41万套 超全国平均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保障房建设管理时间表

三亚今年计划竣工6000余套保障房

扫描微信二维码、加入城市微生活,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海南三亚楼市最新动态随时奉上,免费看房、独家优惠、楼盘资讯、随时互动!

三亚房网公众平台

关注三亚房网微信(微信号sanyafangwang)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网友参与评论
 
条评论
表情
点击加载更多
表情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