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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假材料办得真产权证 假房东获刑房产局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2-02-14  来源:  点击:
 

假材料办得真产权证,一栋4层楼房的买卖牵涉民事、刑事、行政3类诉讼案

假房东获刑 房管局成被告

2008年7月,昌江的陈仕兴夫妇看中了海口府城一栋四层楼房,到海口房产管理部门查证房产证属实后,就掏空积蓄,花30万元买下这栋370多平方米的楼房。可当他带着年迈的父母住进去,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卖房的男子却被警方抓了起来,房产也被查封,过户手续被迫停止……让陈仕兴夫妇更料想不到的是,他们也被卷入到一桩涉及海南、四川,引发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案件里。最后,无奈的陈仕兴夫妇还将海口市房管局告上了法院。记者 王忠新 刘江浩

花光30万积蓄海口购买四层楼房

陈仕兴今年40岁,老家在海南昌江。陈仕兴早年就和妻子来海口发展,辛辛苦苦打拼近20年,还没有一套房子住。陈家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就想早点住上自己的房子。

2008年7月1日,一则典当行刊登的广告引起了陈仕兴夫妇的注意。这栋房子位于海口市马坡开发区,是一栋四层小楼,面积约377平方米。

陈仕兴拿着广告,与发布者张威联系上了,对方出示了海口市某公证处的一份公证书,称张某国、郑琴夫妇全权委托典当行方面办理该夫妇名下的四层楼买卖相关事宜。此前,张某国将该房产抵押给海口一家典当行,后因无力偿还借款,便委托典当行的张威出售这栋四层小楼。

“虽然这栋楼有房产证,我当时还是要求去房管局核实。”陈仕兴说,他在看房子后感觉满意,就到海口市房管局核实,“经过查询,说该房产是张某国所有,只是土地证还没办。”

2008年7月23日,陈仕兴与张某国签订了JF-91-01号《房地产买卖契约》,商定以30万元成交,并且第三人张威要求陈仕兴将购房款转入他的账户。同日,陈仕兴的妻子徐颖在海口将29.3万元转入张威的账户。张威同时向陈仕兴交付“海房证字第HK173×36号”房产证及相应票据。

2008年11月24日,陈仕兴乘机飞往四川仁寿县,找张某国、郑琴办理公证,即全权委托陈仕兴代表张某国办理四层楼的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陈仕兴按照约定,将剩余的7000元购房款交给卖方张某国。陈仕兴交了办证费,2009年2月,海口市国土局刊登《关于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征询异议公告》,2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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