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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落实海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解除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12-02-14  来源:  点击:
 

针对海口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政协委员冷志雄认为,长期以来我市对被征地农民采取单一货币安置的方法,在征地费的具体使用过程中,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投资理财能力相对较弱,往往在分得征地补偿费的三五年内就基本用完了这笔资金,被征地农民依然缺乏系统性的制度保障。因此,要统筹城乡发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就必须积极探索系统地保障安置农民权益的有效方式,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帮助被征地农民解决民生问题,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也是做好征地工作的基础。

现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三大问题

冷志雄称,现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养老保险覆盖面不足、缴存能力不足、个人参保意识差等问题。

首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足。政策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失地面积达50%以上的,给予参加养老保险,对被征地农民失地达不到50%的,不予参保。享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农民是少数利益的受益者,实质上是利益的再分配,容易引起不公和矛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愿组织实施;部分达不到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对此有意见,不愿积极配合政府征地。

其次,集体和个人缴存比例较高,缴存能力不足。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较高,平均约10万元/人,政府按规定支付50%即5万元/人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没能力和不愿意承担另外的50%。

再次,宣传不到位,个人参保意识较差。由于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加之相关政策宣传不够,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足够认识,参保意识还较差。存在老弱病残人员土地被征用后生活失去了保障,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部分中青年农民感到现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距今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太长,不愿参保;农民只看重即得利益,被征地后只想尽快把补偿拿到手而不愿参保等多种抵触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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