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海南省海口市将实行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到场备案登记制度,不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从源头消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该制度要求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消防产品到场后5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到场备案登记表》,并将产品检验报告报送支队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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